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并敦促个体工商户下架其他侵权产品 通过整合资源 挖掘潜力、凝聚合力 构筑专业化高素质的特邀调解队伍 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坚实保障 诉前环节 ��有机结合法院委派和当事人自主选择两种调解员模式,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对的 是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经济、文化等领域 涉及面广且新问题新情况多 中心推动放大“调解效应” 助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 △当事人在中心选任调解员 厦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将进一步择优选聘更多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重点化解技术类纠纷,有序吸纳第三方机构、行业组织入驻, ��充分发挥公证机构、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素材提供:厦门知识产权法庭陈璐璐 朱梅君 厦门法院微信矩阵▼ 点分享 点点赞 原标题:《聚焦 | 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放心,以群众路线化解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被告的知识产权类型化纠纷,在技术咨询专家出具技术咨询意见查明技术事实的基础上,通过与行政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共享,从源头上预防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调解员与法官积极促成双方就案涉争议及关联的其他四项技术争议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至今已收到有助于案件后续审理的报告36份,当事人可根据知识产权纠纷类型及自身诉求需要。
△当事人在特邀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协助下申请司法确认 立体调解网络 多方协调联动 中心通过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协同水平 中心增强调解工作的能动性 以创新的思路保护创新 ▼▼▼ “坏事变好事”——三份技术咨询意见促成企业核心技术升级